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遂宁发展集团及直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分享:

根据《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招聘公告》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个岗位共21名工作人员,经审查, 以下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现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因发展城建集团管理会计岗位、建工公司水运工程技术总工岗位、发展水务公司自控设备工程师岗位资格审查后人数3:1开考比例,取消以上三个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8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市河东新区九宗书院路1号)

、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健康码(绿码)、接种信息、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档在线电子档)、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等从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正大门进入考场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交所在考室工作人员(过期身份证无效)。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请扫健康码和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

(四)严禁将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严禁将试卷(含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生需在考试开始前,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八)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并作为缺考处理。

、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报考者应持续关注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ntzgroup.cn/及微信公众号遂宁发展集团招聘公告信息。

)因未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笔试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95029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730工作日)

附件:1.遂宁发展集团及直属企业社会化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815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一、笔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笔试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为避免影响笔试,请从省外到遂宁的笔试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且到遂后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的笔试人员,请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按照相关疫情要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达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需在入遂后实施3天内2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对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达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需在入遂后实施3天内2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非绿码人员以及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笔试人员不参加本次笔试。所有笔试人员,需在笔试当天提供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档或在线电子档)。若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笔试人员参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笔试人员在笔试时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知事项、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反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和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