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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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15日至1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发展集团提出。

联系电话:0825-2395000

邮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灵云路76号。

附件:第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完成

情况表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115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渠河饮用水水源服务遂宁市城区80万人,随着城市发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不断加大,遂宁市于2015年决定启动北移工程,将取水口上移至涪江。督察发现,遂宁市推进缓慢,该工程建设和调试进展严重滞后。该项目设计建设工期17个月,实际开工44个月后才于20228月正式供水。在此期间,遂宁市于2019年实施配套供水管网工程,要求与北移工程同期投用,但直至20243月仍未全线贯通,主城区60%的供水仍来自于渠河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现分别有76个、245个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筑,国润川美一水厂每日约150吨含砂尾水直排,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突出。

整改实施主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遂宁发展集团、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船山区党委和政府、遂宁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遂宁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目标

完成水源切换,关停取水口,水厂尾水规范排放。

整改时限

20256

整改措施

1.202410月底前,完成自来水厂连通管线建设,实现渠河沿线自来水厂碰管调试。

2.202412月底前,完成市城区供水水源切换工作,实现凤台水厂对主城区供水全覆盖,停止从渠河取水。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10月,已完成自来水厂连通管线建设和渠河沿线自来水厂碰管调试。

2.202410月,全市8座自来水厂均已停止从渠河取水,市城区供水水源皆由凤台水厂供应。